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李仁红  陈皓元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农村建房摔伤工人,请问下医疗责任怎么划分

 12-21 17:23  悬赏 0  发布者:whitef……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常德 回答:(1)
我家自建1层平方,所有的木工活包给了A ,A需要工人帮忙的时候,由A自行负责请人。在商谈报酬的时候,按我们当地的习俗约定,按工时结算,一天150/人。 现在A本人在具体施工的时候,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并且我母亲警告过的情况下,坚持爬上楼顶,然后摔伤,现在医疗费用将近3万,我已经垫付了2万3,后面还需要持续医疗。 我想咨询下,在这个事故当中,我作为业主,究竟要负到多大的责任。包括后面的费用,该按什么比例去商谈才是正确的。 劳烦大家费心帮我讲解一下,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2月22日 08时54分
1、农村两层(含两层)以下的房屋建设属于一般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并不要求施工人具有施工资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您说的情况,您可以不承担或少承担赔偿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王律师的讲解,非常感谢,讲的很透彻,这下我心里有个底了,跟别人商谈的时候有了大概的方向,再次感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