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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权纠纷

 12-21 20:09  悬赏 0  发布者:yk1335……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金华 回答:(8)
本案中的建设路100号的房屋产权人为笔者次子的父亲(已故)和母亲所有,本套房集资购买于1997年初,花费10多万元,建筑面积为114米。
2010年初以来,由于本套房被划入老城区的拆迁改造工程,父母亲育有的二儿二女围绕着房屋产权引发了继承权的纠纷。
先是长子在父亲身患老年痴呆症意识模糊、无法表达语言时,擅自起草了一份将自己在南苑路的套房(1985年单位集资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集资款16000余元,父母亲当时赞助了将近一半的购房款)与父母亲即将拆迁位于建设路的套房进行置换,并表明在父母亲百年以后的产权交由二个姐妹所有的《换房分家协议书》。在患有被拆迁综合症,整日担忧无房可住、无处安身的母亲,在长子的威逼恐吓下为了能够早日入住长子的闲置套房,母亲哭哭啼啼的逼迫其余三个子女在换房协议书上签名。随后,母亲在其余子女,尤其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次子的强烈抗议下,让长子从拆迁办要回已经提交的建设路房屋产权确权材料。至今,母亲仍然居住在建设路自己的套房。
本月,为了对即将拆迁的房屋进行产权确认,拆迁办有关人员在母亲的要求下召集我家的家庭成员对母亲(父亲已故)位于建设路100号的套房进行了产权纠纷的调解,并形成书面的协议。协议书中仍然以父母亲早就于1998年就赠予次子的三多巷套房为由,剥夺了次子参与本次建设路100号父母亲套房产权的继承权分割,但是,次子认为当初父母亲将三多巷套房(1986年的单位房改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1998年时单位的转让价为25000元)赠予自己的时候,由于长子的异议还因为他办厂资金困难而给予其相应的30000余元的资金补偿。应该与长子享有同等的对于建设路房产的继承权,但是次子的主张遭到母亲的强烈反对。并且在本次协议书中并没有对母亲拥有的十分之六的房屋产权进行确认,母亲的养老无法从财产上进行保障,存在养老风险。笔者认为本次协议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因属无效协议并已经告知拆迁办,但是长子仍然认为该协议为有效并着手进行过户。
请问各位法律界人士,笔者次子当前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否必须通过法院解决问题?请说明理由。
问题补充:
本协议书已经签定,但是随后次子发现母亲十分之六的产权没有得到确认,产权即将转到长子哪里,相当于长子通过以小房换大房、以旧房换新房继承了十分之七的产权,而协议书中表明母亲的养老由4个子女共同负责,这样就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养老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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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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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12月21日 20时48分
你好
    1、次子是否对建设路100号的套房拥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以,只有存在上述4种情形的,继承人才会丧失继承权,本案中,虽然在1998年父母就已经将名下的某套房子赠予给了次子,但是这绝不是剥夺次子继承权的理由,父母是否对次子进行过赠与,不妨碍次子就父亲的遗产继续进行继承。
    2、本案中,涉案房子,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属于母亲的,而父亲的一半,则有4个子女以及母亲共5人平均继承。所以,作为次子,对于建设路100号的房子,是享有1/10的继承权的。
    3、现在,拆迁办主持调解,已经形成了书面协议,但是需要注意,调解协议,需要所有的调解人均签字认可才生效,如果你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那么协议是不生效的。
    但是拆迁办很可能会以这个非法的调解书为基础进行登记,所以,建议你现在必须立即起诉,要求对父亲的引产进行分割,维护自己的1/10的继承权,再拖下去,木已成舟,会越来越难难维权。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我的补充: 2015-12-23 22:23
本协议书已经签定,但是随后次子发现母亲十分之六的产权没有得到确认,产权即将转到长子哪里,相当于长子通过以小房换大房、以旧房换新房继承了十分之七的产权,而协议书中表明母亲的养老由4个子女共同负责,这样就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养老存在风险。

母亲对房子的6/10的产权属于赠与给长子,长子如果将来不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老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所以,不需要担心老人的养老问题。而关于对老人的赡养问题,每个子女都应当尽到赡养义务,子女不能因为老人没有将遗产分给自己就不尽赡养义务,当然,继承了更多财产份额的子女,于情于理都应当多尽赡养义务。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倪军律师的答复具有可操作性,赞一个。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21 20:57
这类家庭成员之间的争端,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不是必须通过法院解决问题,可以请亲朋好友或者居委会调解。确实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2-21 21:00
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尽量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2-21 22:08
首先关于建设路房产的产权问题,房屋和长子的置换协议并未履行,所以产权目前仍然是你的父母亲共有。父亲去世,其所拥有的一半房屋所有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次子如果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则父亲拥有的一半房屋产权由4个子女及老伴平均继承,所以次子对建设路的房屋拥有1/10的继承权。
  其次,1998年父母对次子的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过户,赠与已经完成,如果父亲没有新的遗嘱指定继承人,则不影响今天的就父亲的财产发生法定继承。
  第三、关于调解协议,应当在各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各方均签字,才能认定为有效。如果你没有签字,则不能发生效力。
  最后、关于长子和母亲签订的置换协议,由于并未实际履行,而没有发生效力。
建议你如果不同意拆迁协议,则不能签署文件,提起继承诉讼,以确保1/10的房屋继承权。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回复时间: 2015-12-22 07:50
去法院起诉要求遗产依法分割就行
回复时间: 2015-12-22 20:19
1、如果次子在本次协议上签字了,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次子不能反悔的,反悔法律也不会支持的;2、如果次子没有签字,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的;3、如果本次协议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认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3、建议你带着本协议和律师面谈分析其”法律效力“。4、我理由是;涉及去世老人的房产纠纷,必须全部继承人同意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否则不管是谁组织签订的协议,有一位继承人不同意,没有签字,都是无效的,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5-12-22 21:01
家里的事尽量协商解决,可以找家里比较有威望的人出面帮助解决。若实在解决不了,只有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2-24 14:53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直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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