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王远洋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政府在不告知的情况下拆我住房怎么办

福建-厦门 08-05 22:51  悬赏 25  发布者:柴建明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父母亲居住三元区工业南路159号7幢202室。由于我父母亲这两年都在厦门治病安养, 2011年8月4日我接到邻居电话告知,我父母亲的住房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安置补偿协议;家里的物品也没有搬出的情况下就给野蛮拆迁了,我们连忙向所在地白沙派出所报案,请求保护公民财产,但派出迟迟不予立案,房子被拆了,公民正当权利得不到保护,我想这不是损失钱财那么简单,是损害人民群众的心那?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我父母亲房子的来由:我父亲是58年参加工作的原三明市国营运输公司职工,78年起就居住在单位分配的住房: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59号7幢202室,面积70平方左右。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房改,到了04年,通知房子要拆迁了,为此我父母还高兴了一阵子,谁想到负责处置公司破产的原三元区交通局**局长(已被贪污受贿处理),不是站在维护企业职工利益出发,而是与开发商狼狈为奸,设想用原来公司的旧办公室,改造成商品房,出售给拆迁职工,以此来剥夺职工本应享有的房改权和拆迁合理补偿。此事被拒绝后,他们不顾我们居住的安危,硬是贴着我们的住房盖起高楼,父母亲实在不堪其恼,只好到厦门,老房子就锁在那里。我父母亲的要求并不高,就是希望按现有的居住面积房改,然后按房改的面积获得拆迁补偿,超过部分按规定办理。可是这样卑微的要求,也得不到满足。按《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后才能拆迁,我们连起码被拆迁通知都没有收到的情况下,连家里财产都没有搬就破门入室,把房屋夷为平地。这样无法无天,践踏公民基本权利的事件,请教: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6 10:45
拆迁已经事实,抱怨没有用,建议收集有关证据,依法维权。
你的情况很复杂,建议把有关材料传真给我们或者整理成电子件发到我的电子邮箱里再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1-08-09 23:08
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河北张家口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59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23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6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