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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护养权

四川-攀枝花 08-05 23:06  悬赏 30  发布者:林露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本人是案件当事人,我与前妻有一女儿,由于工作原因离婚时协议孩子三岁之前归女方护养,三岁之后归我护养,但是现在女方也想要小孩,已经起诉到了法院,还没有结果但是我很担心不能要到孩子,我是一个重组家庭女方已经生过小孩了,女方小孩虽然没要,但是我俩不可能再生,所以想要争取小孩过来。

本人有利条件是有固定房子,固定收入,上班时间固定上午8点周末休息,有时间陪孩子。
本人父母和现在的妻子都身体健康,有能力带孩子
本人居住的小区就有一所比较好的幼儿园,离家很近。
对方的条件,在成都公交开车,没有固定房子住单位宿舍,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没有周末,孩子跟姥姥姥爷生活,对方跟孩子相处时间少,姥爷有糖尿病,已经59岁。
对方还没有结婚。
这是双方的基本条件,麻烦参考一下,
因为双方女方在成都,男方在攀枝花。一审法官觉得成都要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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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6 10:17
可以委托律师为你争取抚养权
追问:

这种案子有地域性的差别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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