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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续签更改岗位多给100元,员工不同意,又继续工作了一个月

 12-22 15:23  悬赏 0  发布者:daoqin……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合同期满,续签时更改岗位多给100元,员工不同意,又继续工作了一个月,公司发了两次通知涵告知员工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员工走人,员工不走一直上班,说必须公司开解除或终止合同文书才能走,这种情况公司将打卡机收起,电脑密码换掉不让他工作,之后需要怎么做?需要给他付工资么?需要给他经济补偿金么?需要给他开解除或终止通知书么?如果仲裁员工能胜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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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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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12月22日 15时43分
如果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又不发放终止通知书,仍需向员工支付工资,如果员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22 15:26
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5-12-22 15:32
你好,支付工资,并进行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5-12-22 16:04
要求公司出具开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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