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帮下我

广东-东莞 10-09 09:39  悬赏 10  发布者:yangyu…… 给我留言  回答:(5)
大家好;我是湖南人在广东。我驾驶自己的车和一辆本地摩托车搽了一下。当时我打120送人上医院检查。再打110。他们三人全做了CT都没什么事。只有一女皮肤伤。医生说她什么事也没有。但她硬要住院。没办法他们是本地的我也让她住院。并交了所有医药费和住院费。后来她如2天前出院。出院证明。医生诊断证明他们拿着不给我。还要我给一千块。我也答应,心想已经够倒霉了车早点拿出来早解决就。好。可他们就是不跟我去交警队处理。说是要回家观察一段时间{交警这放面是否有什么处理规定。什么情况下放车。我找交警。交警说要对放签字才能放车。保险责以他们是本地人没办法而推拖。这些{疑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又要钱又不去处理是否是个无底洞。我已经支付所有医药费用了。他要是经常不去我是否就永远也别想拿出车?还有他要是以后哪碰了说这也是车碰留的后遗症那我是否要赔他们一生}交警有没有个扣车期限。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还有交警是否违规;  其,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暂扣车辆“应当开具暂扣凭证”。这是合法性扣车的必要条件。本案现场勘察后,交警队未开具任何凭证,只是口头对我讲回去听候处理,就将我的车辆扣押。交警来的时候未问情况。画了一幅图,拍了下照然后拿了我的证件,就将我车扣了。{后来我才知道伤的是本地村委书记的老表。跟他们都很熟}。
       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上述规定对合法性扣车提出两个必备条件:一是要认定事故责任者,二是事故责任者要有拒付或暂时无法预付的情节。15日内作出事故的责任认定,我以付清所有住院费用。且病人已经出院。为何还要扣车不放。并且我们也没拿到责任书只是交警口头说我付全责。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09 10:11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废止了。2、交警不开暂扣凭证是错误的。除非是为了鉴定或者调查需要,不能扣押车辆。在鉴定结果出来以后5日内,交警应当发还扣押车辆。3、事故调查以后10日内,交警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08-10-09 12:16
交警队的做法是错误的。
回复时间: 2008-10-09 14:38
同意高、魏两律师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08-10-09 15:36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因此,交警应当在二十日内(最长三十日)检验、鉴定车辆,然后必须马上返还(除非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否则,交警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08-10-14 23:40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山西太原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58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84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65
辽宁 大连
人气:11310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28
安徽 合肥
人气:8552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