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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 08-07 17:12  悬赏 0  发布者:阳维尼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亲是一名退休警官,85年再婚,后妻(一直没有工作收入)带有一个超过18周岁的女孩儿(85年再婚后一年已参加工作)。现父亲病重,其存款、房产证全部在后妻掌握,现父亲说病故后,安葬费用由后妻掌握的存款中支出,后妻不愿意。现能否要父亲立一个遗嘱,其故后单位给予的安葬费、抚恤金由其子女领取支付安葬费用。89年父亲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后妻及带来一个超过18周岁的女孩儿有继承权吗,父亲立遗嘱有处理房屋的分配比例的权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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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8 13:53
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后妻享有一半权利,有继承权;女孩无继承权。
建议父亲立遗嘱或公证把属于自己名下财产赠予你,以免今后发生纠纷。
安葬费,谁办丧事谁使用;抚恤金,看单位具体规定。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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