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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名的哥。我们这儿的传媒公司以市政府,交通局

辽宁-铁岭 12-24 06:1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的哥。我们这儿的传媒公司以市政府,交通局,出租车管理所的名义免费为我们更换新型GPS定位LED出租车专用顶灯一套,并收回旧顶灯。一切广告发布权归传媒公司所有,我们不能承接第三方人发布广告否则赔偿传媒公司损失。合同里没有提到给我们广告费。顶灯发生故障我们要三日内到传媒公司维修站维修,如果我们未按照要求及时维修,我们要赔偿传媒公损失,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们承担。发现显示屏人为断电我们要赔偿,二次断电我们要赔偿,并收回顶灯。否则有权要求监管部门召回车辆,在未赔偿之前停止其营运。顶灯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我们承担,并赔偿传媒公司损失。后来口头改各占50%,但未更换合同。合同有效期由原合作日期2010年至2019年改为2015年11月10日至2027年11月10日,传媒公司有权优先延续协议权。可是我们的车2015年刚刚更新,2023年报废。我们觉得不合理!没办法才签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我们单方面解约,拆掉顶灯或顶灯丢失不管会有违约赔偿责任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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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24 09:50
协商不成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追问:

通过法律途径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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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途径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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