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李晓航  王浩  周振文团队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案

广西-南宁 08-08 12:40  悬赏 0  发布者:piggyh…… 给我留言  回答:(4)
去年9月我驾驶我的汽车沿葛园路由东向西行驶,对方驾驶摩托车沿葛村路由南向北行驶,双方至上诉地点时候,在马路中央,我的车前部左侧与对方车子中部放生碰撞,造成对方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伤人事故。交警二队判决我和对方分别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对方跟青秀区人民法院诉讼,我和平安保险公司分别为被告。
对方诉讼请求赔付:74873.75元
我所知道的情况是最后一次我们三方在一起的时候是2011年过年左右,对方说他去做了伤残认定,定为十级, 但是平保说伤残认定需要在出事半年后认定才可算,并且需要到他们认定的机构去做才算, 于是他就消失了,没有联系我们也没有跟我们讨论过赔付事情的进展...然后就现在我收到法院传单。  
请问:这样的情况平保的律师是否将把我一起辩护,还是他们只管他们, 我要自己请律师?或者我是否可以要求平保对此事负责,承担帮我辩护的责任?或者有其他更好解决方法?
谢谢专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08 16:13
保险公司的律师只为保险公司服务,你们最好委托自己的律师,可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1-08-08 12:46
可以直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1-08-08 15:38
你好,平安的律师只为平安辩护,你们需自己聘请律师辩护;即使你要求平安也没有义务啊,你最好还是自行委托律师为你进行辩护。
具体可电话咨询或办公室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8-08 17:40
建议你方委托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7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22
广西 柳州
人气:708596
湖南 长沙
人气:7333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