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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于2014年6月20号入职现在的公司,试用期两个月

广东-江门 12-25 18: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于2014年6月20号入职现在的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合同到2015年12月31号,合同中有规定工资为两部分,一、月工资X元,二、奖金,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为浮动薪资。人事部于今年12月22号上午打电话说公司不在续签,说年终奖没有了,说公司有规定说发放年终奖前离职的都没有,年终奖在农历新年前几天发放。我想知道,1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补偿我一个月工资,我应争取什么?2年终奖我该如何争取。3公司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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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25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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