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是男方?我跟她处对象到订婚才半年?到最后我们感觉俩个人在一起不合适

辽宁-沈阳 12-26 02: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男方?我跟她处对象到订婚才半年?到最后我们感觉俩个人在一起不合适.要分手?她是不是应该给我退彩礼钱啊?还有就我的亲戚说她在抚顺骗过一个男人了?这样的话是不是诈骗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26 09:09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12-26 10:01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12-26 12:35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67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1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18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17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63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