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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违约咨询

陕西-榆林 12-26 17:37  悬赏 0  发布者:bossmk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5年12月5日我通过绥德县住房保障中心发布的租房信息底价竞拍到一间门市(一起的房子共5间),租金为每年18000,合同期3年。其他4间流拍。时隔20天,住房保障中心又发出公告,剩下四件房子对外招租,起价4间一共每年5万,每间下来是12500每年。我签订的合同未注明私自调价内容。我想咨询下住房保障中心是否合法合理?五间房子原来的起价都是1500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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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26 17:49
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追问:

合同上对于在合同期内是否能私自调价未注明,也就是压根没有这条。

回答:

你可以不同意。

追问:

关键是他们现在推卸责任,我该什么维权?

回答: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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