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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吉林-吉林 08-10 09:30  悬赏 15  发布者:BCG8789 回答:(9)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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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0 15:01
无效。
回复时间: 2011-08-10 09:31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双方约定永远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0 09:31
上述规定,已经失效,没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8-10 09:32
已经作废。
回复时间: 2011-08-10 09:34
没有效力,已经失效
回复时间: 2011-08-10 09:50
没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8-10 11:04
已不再适用了。过多少年婚前财产依然为婚前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0 12:35
  失效了。
回复时间: 2011-08-10 22:26
毕长明律师解答:
1、司法解释中的此项规定已废止;
2、婚前财产就是一方个人财产,没有时间限制一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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