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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终止

广西 12-28 16:28  悬赏 0  发布者:0115@ 给我留言  回答:(2)
用人单位在合同里注明,解除终止和劳动者的合同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即可,但是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却要提前3个月(90天)书面告知,请问此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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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28 16:31
提前90天不合理,按劳动合同法办就行。
追问:

但是合同里有注明劳动者要解除合同的话需提前3个月,这个有问题吗?

回复时间: 2015-12-28 19:36
只需要提前三十日就行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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