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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离婚财产分割

 08-11 11:04  悬赏 5  发布者:YYZ7478 回答:(3)
我在06年1月在当地正式办酒席结婚,因男方年龄不够未登记,婚后接手他原有的一个小商店,共同耕种一年地,07年4月共建一百二十平的砖房一座,只有土地使用证是他的名字,08年2月补办了登记,与08年8月协议离婚,房子和商店归男方,他给我二万元作为补偿,后在同年11月登记复婚,二万也没有给我,09年共同购置一台新面包车,商店也扩大了,现有一女孩十二个月,感情一破裂我起诉离婚还能分的多少财产?我能否要求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他私自把车变卖我如和分得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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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1 11:16
两万元他应该支付给你。你们复婚相当于再次结婚,由于车是共同财产,所以他应该将卖车所得款的一半分与你。还有由于现在货币贬值建议你让他分期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8-11 12:54
两万元应该支付,车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回复时间: 2011-08-11 14:38
1、2万元属于你个人财产。
2、车属于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得一半车产。
3、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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