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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人打架的民事纠纷

山东-泰安 08-11 14:46  悬赏 0  发布者:ToB2842 回答:(6)
两个女人甲乙,甲在人寿保险 乙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两人因为工作的事情,工作时间发生争吵,甲比较霸道,辱骂乙在先,双方发生殴打,成轻微伤,甲的耳朵破了,乙的胳膊被甲咬的乌青很大,后来公安处罚每人五百,我们乙方为了省钱才花了600多的医药费,原以为事情大家都有错 就过去了。事过两个月后,甲将乙和乙的所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误工费,医药费三千多等总共费用九千九百多,我们身为乙方我们怎么办?甲方一直纠缠不清,双方都有受伤,但是她花的费用比我们高,都是轻微伤,如果让我们赔钱,我们乙方感觉很吃亏,觉得她太欺负人了,我们家庭条件又不好。是否要赔偿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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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1 14:49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8-11 14:49
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治疗费用比你多花的数额你也要适当的赔偿点。由于是经微伤,对方要求的精神损失费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1-08-11 14:51
怎么处理主要看他的诉状。你可以将你收到诉状,根据诉状决定对策。
回复时间: 2011-08-11 15:58
你们双方都有过错,你最好请律师,然后到法庭把责任比例划分一下,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赔偿,需要律师,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8-11 16:29
甲方主张是否成立,成立多少,需提供证据证明,并经法院判决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8-12 22:26
乙方也可以就损失提出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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