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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问题

内蒙古-乌海 08-12 11:24  悬赏 5  发布者:123XYZ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方父母在其婚后为其交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房证登记为男方名字,公积金贷款由男方工资支付。万一将来感情不合离婚的话房屋产权如何认定。如果首付款现在让他们夫妻二人打借条,注明离婚或出售房产时必须归还男方父母首付款,这样更能保证男方的权益吗?这种打借条的方式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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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2 23:00
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对方有权分。
回复时间: 2011-08-12 11:29
离婚时房屋的产权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让夫妻打借条,将来离婚时由夫妻归还。
回复时间: 2011-08-12 11:49
你好!
1、万一离婚,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由夫妻二人出具借条,则证明二人与男方父母之间成立借贷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追问:

谢谢鲁律师的解答。我还想了解的是:如果公积金的按揭继续由男方父母支付的话,那么房屋的产权能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吗?能适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说的,“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是子女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吗?此条解释该如何理解?必须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吗?

回复时间: 2011-08-12 12:59
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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