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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纠纷

 08-12 13:33  悬赏 30  发布者:张志国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3)
你好!5年前我与买方签定了售房协议,收了房款,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我的宅基地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所有,买方是城镇户口,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是否能够按合同条款赔付违约金后收回房产?如果无效我该如何收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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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2日 13时35分
宅基地不能买卖,合同无效
我的补充: 2011-08-12 13:36
你可以收回房屋,但需要退还对方房价款,并支付对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同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2 13:35
合同有效。
追问:

有依据吗,北京画家村的案子不是这样的吗

回复时间: 2011-08-12 13:37
售房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按合同条款赔付违约金后收回房产。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评论者:朱孟喜 给我留言
时间:2011-08-12 13:52
合同是肯定无效的

   违反了当地的政策行规定 法院会判决无效的 房子可以收回 

           北京朱律师 15801429242
评论者:王德军律师
时间:2011-08-12 15:03
合同无效,主张返还原房产,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赔偿问题。
评论者:刘红旗律师
时间:2011-08-12 16:03
同意回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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