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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小车由西向东行驶到十字路口前五六米处与横穿马路的喝酒行人相撞

天津 12-30 17: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驾驶小车由西向东行驶到十字路口前五六米处与横穿马路的喝酒行人相撞,由与对面车的远光灯刺眼看不清楚。警察说超速,四十迈左右,本人因下车救人没有拉手刹,车向下坡溜行了一短。伤者送到医院检查骨折。这种情况怎么认定责任。谢谢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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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30 17:55
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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