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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

广东-深圳 08-14 22:59  悬赏 0  发布者:大猪猪 给我留言  回答:(9)
婚后女方父母首付,登记女儿和女婿名字,女方父母出资是赠予女儿一人吗。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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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4 23:12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原则上平分。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5 08:06
1,婚后女方父母首付,登记在两个人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5 13:08
赠予女儿一人,按出资比例分
回复时间: 2011-08-14 23:07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案中,男方和女方结婚后女方父母为女儿女婿购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且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对男女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追问:

如果有赠予女儿一方的书面协议呢。谢谢您。

回答:

如果当时有赠与协议应该告知男方,也不应该将房屋办理在夫妻双方名下。还有,除了首付以外的购房款是谁出的?
另外,如果是事后补签的协议,通过技术手段可以鉴定出来签订赠与合同的大致时间。

回复时间: 2011-08-15 00:04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5 00:37
属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1-08-15 07:08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15 09:15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1-08-16 16:47
登记了两人名字属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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