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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新婚姻法下的房产问题

 08-15 17:29  悬赏 0  发布者:暴暴岚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云南 回答:(5)
我和老公于今年4月登记结婚。
老公去年(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首付的钱是贷的无息贷款共5万元,从今年开始逐年赔付本金。
同时按揭了15万元,从今年3月开始每月支付按揭。
也就是说,从跟他结婚以来,我就和他一起承担着房产首付和按揭所有欠款的赔付。
我看过新婚姻法对这种情况的注解。请问律师,如果以后我们离异,如何界定我帮他赔付所有欠款的比例?
如何收集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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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5日 20时50分
你好!新的婚姻法解释三有规定。一般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就共同偿还部分协商一致,一般是房产归婚前房产所有人所有,对于共同偿还部分,给予对方补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需帮助请致电:尹律师:15969434398.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解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5 17:31
按婚姻法解释三,房产离婚后应该由你老公取得,但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一般是协商解决,具体可以考虑存续期间交款及升值部分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追问:

如果协商不成功,采取法律途径,该如何收集证据?

回答:

很多证据是固定的,比如购房时间取得房产证时间、结婚时间,这些很好界定,结婚期间还款期数也很容易计算出来,至于增值部分可以委托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回复时间: 2011-08-15 17:39
婚后的还款可以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1-08-15 19:39
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以要求。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26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6 13:17
你有权婚后还贷及相应的增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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