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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认定原则

北京-西城区 01-04 10:06  悬赏 0  发布者:掌握决定因素 给我留言  回答:(9)
交通事故后经调解没有去医院就诊,事后诊断出严重伤害。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究竟应该如何认定?最高法究竟有没有这方面的司法解释?按照法律,可以依据证据的高度盖然性来认定,一方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或者说,对方什么证据也没有,只是说,凭什么来证明你现在的伤就是当时你受的伤,而我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证明交通事故这一事实,既然事实存在,到底可不可以指认就是对方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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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04 10:10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
回复时间: 2016-01-04 10:07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1-04 10:10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损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6-01-04 10:10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回复时间: 2016-01-04 10:11
你提供证据,由法院根据合理性、合法性来认定
回复时间: 2016-01-04 10:13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1-04 10:26
你好,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
回复时间: 2016-01-04 11:09
可以啊 没有问题
追问:

没有问题是指什么?是指我可以说现在的伤就是对方撞造成的吗?法院会认定吗?这里有许多细节问题,您都没有说清楚。

回复时间: 2016-01-0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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