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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纠纷

贵州 08-16 17:36  悬赏 25  发布者:liu76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2002年向私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有购房协议并已交付全款,在对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至今.可对方一直未与我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我多次要求均被对方以不在当地为由推辞,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以后对方反悔,我于他签署的购房协议是否能证明房屋现在的所有权人?
问题补充:
当时签署的购房协议有邻居见证,并在购房协议上签署了见证人名字,但是没有盖章也没有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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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6 20:20
向法院起诉要求过户
回复时间: 2011-08-16 17:52
1、可以按照合同的协议要求对方协助办理,可以起诉。
2、对方即使反悔,也不能改变你购买房屋的事实。
追问:

谢谢,现在政府准备开发我们这个地方,我能不能以当时对方给我的房产证原件和当时签署的购房协议为证办理新房产证?当然名字要改成我的~盼复.不胜感激

回答:

这需要房产局同意才行,一般是不会办的。
需要买卖双方当场签字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8-17 00:04
不能,需要过户法律才认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这个问题,起诉对方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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