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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葛

 08-17 09:49  悬赏 10  发布者:zls658…… 给我留言 地区:海南-海口 回答:(2)
我和我前夫育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男孩由前夫哺养,女孩由我哺养。由于前夫身体不好,离婚后,两个孩子一直跟我一起生活,前年,前夫因病去世,留下一间房子,房产名用的是男孩的名字,现在,前夫的母亲欲将这间房屋卖掉,她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做才能为我儿子保住这间唯一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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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7日 09时52分
他这样做不合法。这个房子属于你儿子与你的婆婆的。还有你的儿子应当适当多分份儿。法律规定就有你儿子一件。你去房管局说异议登记。
我的补充: 2011-08-17 09:54
如果房产证名字就是你儿子的。那就说只有你儿子份额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经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7 09:51
不合法。房产上的名字是男孩的房子就归男孩所有。
评论者:王富律师
时间:2011-08-17 10:10
不合法。这个房子属于你儿子与你的婆婆的
评论者:张忠和律师
时间:2011-08-17 16:03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该房屋是你儿子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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