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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补偿

北京 08-17 12:22  悬赏 0  发布者:ibG3187 回答:(6)
99年时村里调的地,家里当时土地承包合同上是我,我姐,及我父母四个人的地,现在家里的耕地要被政府开发,村里以我和我姐已转非农业为由只按我父母两个人的地来补,也就是少补两个人的地钱。但我在网查了承包法,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村里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法,我要怎么维护自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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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7 12:27
你可以要求政府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8-17 13:30
征地应该按照政策补偿,你和姐姐的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按照政策是没有补偿的。转为非农业后,也不再有承包土地的主体资格,不能要求补偿。
某些让你诉讼的律师解答不正确,不然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11-08-17 13:32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1-08-17 13:40
可以要求政府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8-17 13:47
是可以征收您的地的,三十年不变,五年一增减,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1-08-17 17:14
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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