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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信被别人签收,但是那人弄丢了,这是邮局的责任还是签收的人的责任

浙江 08-17 15:52  悬赏 25  发布者:sovfjh……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工作,但是我们部门是设在集团公司底下一个酒店大堂里的,我让我同学寄的挂号信上地址写的是酒店大堂的地址,签收的人是酒店的一个保安,他不知道我这个人,后来信被弄丢了,这个责任是在邮局还是那个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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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7 15:20
若邮局能证明保安已签收,则由保安承担丢失邮件的责任,否则由邮局负责。
追问:

鲁律师,您好,谢谢您,我还有点疑问希望您再指点一下。邮局是能证明那保安签收的,但是我没有授权那保安可以签收,这信是挂号信,不是只能本人签收的吗?

回复时间: 2011-08-17 16:04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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