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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要找什么的证据能驳倒他?合同行吗?找当时在投标者行吗?

山东-济南 08-17 20:28  悬赏 10  发布者:丁会庭 给我留言  回答:(0)
关于焦点一,原告主张按合同约定3号机井位于孔陈路南,0.3亩地应从孔陈路边开始,包括地北的3间无顶房在内:被告则主张0.3亩系指机井周围(无顶房以南及配电室南北两侧
)的地块,不包括无顶房。本院认为,经实地测量,原告所经营管理的机井周边地块面积确实不足0.3亩。原、被告所签订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机井占用土地的长宽及四至,更未明确约定包括孔陈路边的无顶屋在内,而无顶房是其他村民在原告承包机井前所建,原告仅以合同中“孔陈路南的三号机井”
为由主张0.3亩土地包括无顶房在内,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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