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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08-18 07:25  悬赏 20  发布者:w2580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10)
我父亲中午吃饭回来被汽车撞倒致死(对方全责),事故就发生在厂子门前(距离厂子不到100米),厂子有规定说中午不允许出去吃饭,我父亲因为工作特殊经常出去。所以没有人管。我想问下我父亲是否能算工伤?工伤应当怎样赔偿?
问题补充:
交通事故已经解决,当时有警方找到单位通知去认人。可是事故发生后他们一直没有通知家属。家里是等到快下班了才去厂子里找人 厂子也没说这个事情后来听附近的小商贩说这里发生了交通事故。家里才知道的。

(请下面的律师详细指点下我们应该怎么做,因为我们不懂得法律最好能拿出条款来) 谢谢。  (厂子有规定不准中午出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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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8日 21时12分
你好,请你来电话咨询我,为你详细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8 07:27
属于上下班途中,应当按工伤对待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2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8 08:00
属于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的非主要责任方,应算工伤
回复时间: 2011-08-18 08:05
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1-08-18 08:12
可以按工伤处理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58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18 09:01
你好,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外出或外出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要求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回复时间: 2011-08-18 09:01
应该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负非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你们作为家属,应该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提,你们自己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详细建议你们联系当面咨询
追问:

中午厂子有规定不准出去吃饭 这样也能认定工伤么?

回复时间: 2011-08-18 09:31
可以考虑申请工伤认定。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8-18 11:33
准备证据材料后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1-08-18 14:00
现在工伤和事故你只能的到一次赔偿。不能得到两次赔偿,交通事故已经解决,在认定工伤也没有赔偿
追问:

什么时间开始施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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