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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判缓

黑龙江-黑河 08-18 08:44  悬赏 0  发布者:a654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张某驾驶小型翻斗车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局高中南大门向东42米处时,(该车停在此处),刘某驾驶俩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与该车相撞,造成刘某死亡,摩托车损坏严重的后果。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张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第21条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1款(5)项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之规定,承担主要责任。刘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八条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22条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承担次要责任。民事以赔偿完,现场为变动现场,是工地工长让动的车(张某在工地干活开的是公地的车)。如果张某承认是自己动的车,根据以上法院能否判缓。(张某现在已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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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8 08:56
建议电话咨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8-18 08:59
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属过失犯罪,无社会危害性,如果赔偿完受害一方的损失,一般不会判实刑,也就是说判缓的可能性极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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