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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酒后打架如何处理

 08-18 10:08  悬赏 25  发布者:xiechw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榆林 回答:(2)
朋友酒后与人发生口角,顺手操起水果摊上的水果刀,把对方大腿处捅了一下,事后对方报警,朋友跑了,20天后伤者痊愈出院,住住院间朋友家属药费基本出完,现私家和解时,伤者要价太多,请问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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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8日 10时04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朋友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你朋友致受害方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8 10:01
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评论者:天津小伙 给我留言
时间:2011-08-18 10:31
按你描述,你的朋友肯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公安机关还没出具伤情鉴定,结果不外两种,轻伤或是重伤。如果是轻伤,只要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对方有权提出不追究你朋友刑事责任(让伤者去公安机关提出自诉)。如果是重伤那就麻烦一些了,对方无权提出自诉,公安机关也不会撤销案件的。综上所述,无论对方是重伤,还是轻伤,你跑总不能解决问题,也不能跑一辈子。方法只有一种,先到公安机关投案,认定自首后,可以从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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