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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婚姻变故,关于老人赡养问题

 08-18 16:42  悬赏 0  发布者:庄林林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2)
背景:两位老人有一子一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去世后,媳妇准备再嫁(他们有一女儿) 
请问:媳妇有义务与女儿共同赡养两位老人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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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8日 16时43分
没有义务
追问:

谢谢您!那媳妇是不是也没有继承老人财产的权利啊?那去世儿子的财产该如何分配呢,负责赡养的女儿是否有分财产的权利呢,谢谢!

回答:

媳妇如果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以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去世的儿子的财产先分割一半给妻子,儿子的父母妻子儿子再分割另一半,负责赡养的女儿只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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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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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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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18 16:53
丧偶儿媳并无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如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的补充: 2011-08-18 16:54
无遗嘱的,其遗产由公婆、儿媳、孙子女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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