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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赡养义务的女儿,超过十五年未与其父亲来往,其父去世后有分

青海 01-07 19: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未尽赡养义务的女儿,超过十五年未与其父亲来往,其父去世后有分割遗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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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7 19:23
其父去世后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6-01-08 18:07
你好! 如果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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