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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迁款分配问题

上海-静安区 08-18 22:26  悬赏 0  发布者:宁静的河边 给我留言  回答:(2)
承租人是我亲戚。我和母亲,我孩子是同住人有户口。我家按照现行政策应该是托底

20平方,十来个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安置的时候能不能算母亲多一点,我和孩子少一点。这样离婚的时候不用为分割动迁款烦恼了。

我和女方有协议,孩子份额一半归女方。现在尽可能用合法手段规避。
问题补充:
如果动迁公司明确公示每个人份额是不是就很难规避了。

我听说动迁款都是由承租人分配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尽可能规避呢?

孩子不是亲生的。我和女方为互助婚姻。我为女方办理准生证,以免孩子成为黑户。

女方迁入户口,和男方共同居住,但协议规定双方夫妻有名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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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8 22:36
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状态,一般来讲您和女方协议的孩子份额一半归女方,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厘清了这些问题,再来谈您讲的法律回避的事情比较好。
追问:

谢谢,孩子不是亲生的。我和女方为互助婚姻。我为女方办理准生证,以免孩子成为黑户。

请问为何不具有法律效力呢?是女方无权索要,还是男方要付出更多?

回复时间: 2011-08-19 08:53
一般承租人和同住人,在动迁中利益均等!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更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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