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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事

广东-湛江 08-20 15:11  悬赏 0  发布者:378856……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个新开的酒家刚开业,有几个人就去那里拿酒家猪肉交,酒家的老板不同意,他们当天就打烂那里的玻璃和桌椅。过了几天他们又叫村里的五十多个兄弟去那里每人坐一张桌子,每人点了两个菜吃饭。后来老板就报警,把他们全都抓了,当时没有抓到前几天打烂别人东西的人。到派出所录了口供,把他们全送到看守所,说拘留十天就能出来了。可到了十天和主谋不同村的十几个人都放了。跟主谋同村那几十个全都送到拘留所,说他们犯了刑法“第六十一条寻衅滋事罪”。现在都羁押五个月了,也不判刑。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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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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