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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要离婚的

广东-东莞 08-20 15:32  悬赏 0  发布者:nmf 给我留言  回答:(7)
08年结婚,已育有一女。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破裂。本双方协商于2011年过完春节离婚的,后女方又反悔不同意离婚了,并藏起结婚证,又不离了。
    后女方怀孕,男方一直说不再生孩子,但女方坚持要生。期间夫妻双方不常见面,几乎没有沟通。近期,男方父母要女方寄相关资料回老家办准生证 (现女方怀孕可能已有5个多月),但是女方就是不办,并且扬言“我就是要把你家搞乱”。不办准生证以后孩子上不了户口也上不了学的。
    男方现在觉得感情破裂,过不下去了。协议离婚又离不成,请问如果现在要请律师诉讼离婚能离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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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0 15:35
怀孕期间离婚可能性非常小。除非协议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8-20 15:36
不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不得受理,就是受理了,也会驳回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8-20 15:45
女方怀孕期间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8-20 16:09
两败具伤。
回复时间: 2011-08-20 23:14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8-21 07:12
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但法律对“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没有规定,一般理解应当是“比妇女以及胎儿或婴儿的健康还更加重要的特殊利益需要法律保护的时候”。
回复时间: 2011-08-22 08:51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能就财产及小孩协商处理好,直接去原注册地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是双方不能协商,一方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如需在东莞诉讼离婚,则需要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在东莞或被告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且有证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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