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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陕西-西安 01-10 13:42  悬赏 0  发布者:czq55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父母均已去世。母亲在世时将自己的具有产权的单位房产一套,立下自书遗嘱一份,要求把她的那份房产权作为遗产将来留给我。我们家子女共四位,姐、哥、弟和我。而且我的姐、哥和弟均在这份遗嘱上答应放弃他们的产权,由我来单独继承这份房产。我现在要问的是这份自书遗嘱有没有法律依据,是有效的吗?但是现在,我到房产过户处,他们不认可自书遗嘱,只认公证遗嘱,所以不给办理过户手续。母亲去世已经两年了,房产就这样一直过不了户,不知有何办法。房产过户处的一个理由是:谁知道这份遗嘱是不是最后遗嘱,要我们去法院确认这份遗嘱的有效性。我们有遗嘱,自己家里人都认可,难道我们自己家里人都不能代表自己,来处理自己的遗产,还必须通过法院来处理自己的遗产?否则就不能继承这份房产,使自己的房子实际变成无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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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10 14:50
遗嘱与继承是两回事,有遗嘱,发生继承事实(遗嘱人去世)也得办继承,办继承有2种方式,一种是去公证上处理,一种是去法院办理。
追问:

有人说遗产继承法认为自书遗嘱就有法律效力,用它就可以办理遗产继承和过户,不一定非要公证,因为现在不存在法律纠纷,不需要法律介入。
也就是说,公证不是遗嘱的必要条件。

回答:

要么是有人胡说八道,要么是你理解错误

追问: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青岛遗产继承律师王军:按遗产继承法,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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