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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殴打”还是“厮打”?

 08-29 21:11  悬赏 40  发布者:lpx200……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大连 回答:(6)
我遛狗时在垃圾桶里捡了一个纸箱,保安在楼内的阳台里大喊:怎么乱倒垃圾!我回了一句:你眼瞎了?保安从楼内出来,没说上几句就朝我眉心打了一拳,于是两人撕扯起来,之后,保安把我绊倒,把我打成轻微伤。
  公安局对以上事实认定为“厮打致伤”,根据是:开始保安先打了一拳没有人证,是“一比一”,之后有人来拉仗时,有人证我打了保安三拳,我倒地后,有人证保安没有打人。
  我对“厮打致伤”有异议。保安是一个41岁的壮年人,我是一个69岁的老年人,从体力上来讲,我哪有能力去和身强力壮的保安厮打?在有人拉仗时我打了保安几下,并不是打了三拳,这就算是“厮打”?难道我只有挨打的份,还手就是厮打?
  我在被绊倒之后,已没有了反击能力,这时保安打人纯属故意殴打他人,绝不是什么“厮打”。
  尊敬的律师,我的想法是否符合法律的道理,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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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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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9日 21时50分
1、您有轻微伤(要有法医鉴定),这是事实;保安有伤吗?如果没有,就是保安的行为违法,即殴打他人,可以要求派出所依法治安处罚保安。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您是在倒垃圾吗?谁可以证明您是在倒垃圾?保安说是倒垃圾,有证据吗?
——也就是说,派出所现在还没有查清楚打人事情的起因,事实不清,怎么能下结论是“厮打致伤”?所以,现在要求派出所彻查整个事情的经过,否则依法投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王律师的详细认真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1 09:36
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回复时间: 2011-08-29 21:19
说不清了都定互殴!这跟年纪没啥关系。
回复时间: 2011-08-29 21:21
答: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致害人不得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行政责任,可以申请派出所对其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劳动教养。同时主张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8-29 21:47
这个只能以伤的结果来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9-01 14:44
伤害只看后果。没有殴打、厮打分别一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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