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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

安徽 08-21 08:13  悬赏 0  发布者:xdh2dl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老人状态不清楚的时候,家人以哄骗手段让老人签署了一份假的遗嘱,请问在遗产分割时,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问题补充:
注:老人的遗产是一套拆迁补偿的房子,价值1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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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1 08:16
证明遗嘱无效
追问:

如何证明?需要哪些东西?

回答:

老人状态不清楚的时候,家人以哄骗手段

追问:

如果无法证明我爷爷是在不清楚状态下签署的遗嘱,是否意味着我母亲就是放弃遗产继承权?

回答:

不叫放弃,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导致继承人客观上不能行使继承权。
另你儿媳并非公婆的继承人,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

追问:

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我母亲,对于遗产就没有份额?就算对遗嘱内容不满意,也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回答:

如是儿媳,是的。

回复时间: 2011-08-21 08:19
证明老人出具遗嘱时神智不清。
追问:

那如果,老人无遗嘱,,我爷爷子女三个,一个儿子,二个女儿,一直是爷爷的儿子照顾爷爷,二个女儿未进赡养义务?请问,对于拆迁补偿的房产如何进行分割?房子一直是爷爷的儿子和爷爷一起住得

回答: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追问:

那如果爷爷的子女在爷爷在世的时候他们就协商好,我爷爷由我大舅赡养,也就是他的儿子,另两个女儿不需要进行赡养,关于遗产,爷爷的儿子和另一个女儿协商,已达成共识,爷爷的儿子的女儿,也就是我爷爷的孙女,如果现在能生下孩子,房子就是孩子的,爷爷的另一个女儿未同意这种说法,请问,我母亲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回答:

如果爷爷有书面遗嘱(爷爷的孙女,如果现在能生下孩子,房子就是孩子的),则按遗嘱办理。
爷爷作为房产所有权人,其对房产的处置无需与他人商量,或经他人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8-21 09:28
证明老人出具遗嘱时神智不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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