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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食品过期要求生产厂家赔款的行为是否犯罪?

 01-11 12:58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1)
我朋友买了几包今麦郎的方便面吃,后发现其中的醋包已经过期,就向今麦郎公司索赔20万,否则就媒体曝光,对方说我朋友是敲诈勒索,请问我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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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11日 13时03分
你好,你朋友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见,维权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就在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 所谓“非法占有”,是指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的纯粹“敲诈”占财行为。消费者遭遇消费侵权,有权提起索赔主张,就属于“事出有因”且依法有据,而非“非法占有”。 所谓“威胁或要挟”,必须情节严重,既要具有手段非法性,也要具有强制性,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迫使对方不得不接受条件、交出财物。 你朋友声称向社会、媒体曝光的行为,既是一种监督行为,也是一种维权手段,并不具有非法性和强制性,因而不属于敲诈勒索犯罪意义上的“威胁或要挟”。所以,你朋友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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