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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定性为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五日,出来后得知被打人眼底出血要做伤害鉴定,该怎么解决,公安机关还会

内蒙古-包头 01-12 01:39  悬赏 5  发布者:smcj10…… 给我留言  回答:(0)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简称甲,酒鬼男分别简称乙和丙,女简称丁)朋友几个在夜场上班,是接待顾客的那种,有一天晚上路过一女,俩酒鬼男,于是上前询问是否唱歌,结果被俩酒鬼男骂了一句,随后朋友几个也没当回事,一笑而过。可没过多大一会,这俩酒鬼男又从原路返回,再经过朋友的身边后又骂了起来,朋友几个还是没当回事,可是大约走了七八米远的距离后,其中一名酒鬼男突然跑过来上前拿脚踹了其中一个,被其他几个朋友给拦了下了,可是随后这名酒鬼男不听劝阻上前又是一拳,这时,朋友几个才还的手,跟他们混打了起来,随后酒鬼他们其中的一个报了警,派出所出警后,把朋友几个全部带走录口供,而且还拷贝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事发后第三天,朋友几个被派出所已殴打他人为由,治安拘留五日。朋友出来后,打听得知对方,眼底出血要做伤害鉴定。那么请问,拘留后出来,接下来该怎么办,是否还要继续赔偿,如果不予理会,是否还会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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