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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按确定标准中第4条的疑问!

江苏 08-22 15:30  悬赏 20  发布者:kindre…… 给我留言  回答:(1)
关于独生子女按确定标准中第4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其中“无子女的人” 是否包含生育过但离异时子女被判给了另一方的人?还是指没生育过的人?
问题补充:
比如小明在父母离异时跟了他的父亲A,父亲A和B女再婚(B女生育过一女但离异时跟了其父的),小明的生母再结婚后又生一女,那小明还算是独生子女吗?小明和妻子小梅(小梅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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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06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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