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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 独立户能否申请宅基地,

上海 08-22 19:15  悬赏 10  发布者:bingro……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上海崇明的离异,独立户,想申请宅基地,被驳回,理由是我在婚姻期间,在前夫那有共同的建房申请并批准。可是,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也不曾用我的名益提交过申请。因为我自由无父母,和祖母在一起居住,后来那房子也被大伯家拆了重建其他房子。现在我一直只能在外租房。寻求法律帮助,希望能得到政府的酌情处理。如果我有父母,有祖房的话,我也不至于无房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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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2 21:52
1、单独立户,可以申请宅基地,找镇政府反应情况,并要求解决。
2、依据是,《土地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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