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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相推扯,一方将另一方推倒,伤情鉴定不构成轻微伤,这算不算殴打他人?

北京-东城区 01-13 17:15  悬赏 0  发布者:1598583276 给我留言  回答:(9)
双方互相推扯,一方将另一方推倒,伤情鉴定不构成轻微伤,这算不算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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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16
您好,属于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26
您好,算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17
您好!属于殴打。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17
您好,构成轻伤吗?属于人身伤害,如果不构成轻伤的话,可以向对方主张实际损失的赔偿。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20
你好,一般不认定为殴打行为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24
你好,一般属于的。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30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6-01-13 17:35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1-14 10:27
您好!算,需承担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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