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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有关婚前财产问题(急求!!)

 09-05 19:27  悬赏 20  发布者:丁迅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大庆 回答:(2)
我和男朋友下个月就要结婚了,目前为止还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想知道假如某天离婚了,作为女方的我可以拥有些什么?
现在目前财产问题是这样的:
1 新房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字(但是公公两年前已经去世,至今为更名是因为单位可以分担一些费用)。
2 房屋装修及家电均是男方购买。
3 结婚时女方家里,也就是我家里会一次性给我们10万元钱。
目前就是这样,想清楚的知道假如离婚,做为女方的我会得到什么?还有那10万元钱,我是否有必要去进行公证?说明婚姻存续期间这笔钱两人可以随意支配,但是一旦离婚,这个钱要如数属于我,去公证这10万元钱 需要些什么材料?具体应该怎么草拟书面协议?怎么收取相关费用?我想知道的详细一些。谢谢!
问题补充:
这个10万元钱,女方家里什么时候给合适,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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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05日 19时56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
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0万远可以书面约定归你一人所有.但是,你说的共用,既然用完了,离婚时还怎么归你? 房屋不属于你们夫妻的财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5 20:36
应当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的归属。
时间:2009-09-06 19:13
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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