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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云南-昆明 08-24 00:10  悬赏 20  发布者:jccg10…… 给我留言  回答:(4)
今天在健身中心健身时,不慎将电话放在健身器上忘记拿了,然后离开了大概5分钟回来,电话就不见了,调监控录像看,是我旁边的一个人拿走的,报警以后警察叫我去联系健身中心讯问那人的电话,自己解决,说这个算不当得利,不能立案,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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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8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4 00:14
这个可以要求公安立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4 09:26
对方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如数额达到当地侵占罪的标准的,涉嫌犯罪。
不过,无论对方是否构成犯罪,警方均应立案。
回复时间: 2011-08-24 09:18
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涉嫌盗窃罪。
回复时间: 2011-08-24 10:54
应该继续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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