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公司犯罪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事宜

上海 01-14 10:13  悬赏 10  发布者:ligen5…… 给我留言  回答:(5)
各位律师,你好!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新合同是公司2015.9月续签的1年期合同,到期时间为2016.9月
  公司2015年12月口头通知我协商接触,而到2016.1.14日签订接触协议的时候,他给的赔偿不是N+1,他说已经提前通知了,只赔偿N个月的工资。
  请问律师,我要求公司赔偿N+1合理吗? 如果公司不同意,将拖延下去,说要让我转人事服务中心,待岗。合理吗?
  这样刚刚签订合同又以公司经营不好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岗位不需要这么多为由,让待岗,合适吗?
   麻烦各位律师给予意见。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0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1-14 10:16
你好,不想待岗你可以前提30天申请辞职,
追问:

公司可以无条件,无原因,要求我待岗吗?
就可以因公司经营不善,不需要这么多岗位为由? 要求待岗?
自己申请辞职,还会有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01-14 10:25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取得一致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基准和系数,由双方协商而定,可以参考法定标准(每一年折算一个月工资)。
追问:

刘律师,如果协商不成, 公司可以以经营不需要这么多岗位为由,让我待岗吗? 或者让我转岗。

回复时间: 2016-01-14 11:16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1-14 13:03
协商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从来都是N,没有N+1,如果不同意解除,就什么都不用签,如果也想离开,N个月工资补偿合理合法。
我的补充: 2016-01-14 13:08
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是怎么写的,社会上某些公司按此操作,被误传了很久了。
回复时间: 2016-01-14 17:13
协商解除,给予N是合理的。
调岗或待岗,你可以不同意。侵害你合法权益的话,你可以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上海徐汇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692
辽宁 大连
人气:11320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5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70
四川 成都
人气:50092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