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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方名下

浙江-嘉兴 08-24 13:00  悬赏 5  发布者:51219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不久前刚买了一套房。用的是我自己的和我父母的钱。付了首付,合同也签好备案了。现在我们打算去登记结婚,然后把我女朋友名字加进去,因为她有公积金,贷款便宜点。请问这样的情况,这套房子是属于我个人的,还是我们夫妻双方共有的(我们打算登记后再去合同里面加名字)
问题补充:
新的婚姻法对这块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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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4 13:31
加名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新婚姻法不是好像规定说是因为我出的钱,房子还是我的,是不是?

回答:

未加她的名字,以出资、购房时间为准。
加对方名字的,出资、购房时间没什么意义。

追问:

那按照陈律师的回复,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就单单写我的名字,如果以后我们登记结婚后出现财产纠纷,这套房子的财产属于我个人,因为当初购房的房款是我个人,产证也是我个人。
如果合同上加上女友名字,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以后出现财产纠纷,这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

我这样的理解正确吗?

回答:

这样的理解正确

追问:

再麻烦陈律师下。现在是不是有一种婚前财产公证?就是说即便我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房子还是我一个人的,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证明?

回复时间: 2011-08-24 15:54
如果加了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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