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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问题

 09-06 23:08  悬赏 30  发布者:giorda……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3)
各位律师你们好:
    有个问题请教你们,我和前妻是在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是我们2人的名字),结婚2年后双发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方支付女方50000元,房产归男方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去办理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吗?
问题补充:
我们去问过,重庆这边的房交部门说要交3%的税,但看到网上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中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可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与一般房屋产权转移行为的性质不同,你在变更房屋产权证时无须缴纳契税。 
我就想请问我和前妻这套房产是否算是共同财产,如果是还需要交3%的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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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06日 23时46分
带上协议约定,离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明以及房产证等材料。具体费用咨询房屋交易中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7 11:12
不同地方收费标准不一样,具体情况咨询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09-09-07 12:46
带上协议约定,离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明以及房产证等材料。具体费用咨询房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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