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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广西-南宁 01-17 23:00  悬赏 0  发布者:李锋毅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付完房款,合同约定付完房款当天要交付该房产的使用权(1月6日付完房款),但卖方没有主动办理交接手续,如去物业处更名或去房子进行验收等,这种情况是否属逾期交方?而且合同注明是带租约的,约定将租约连同购入该物业,卖方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但也没将租客移交给我,现租客也不愿意将租金付给我,也不愿意和我签租赁合同,现卖方以合同中已注明带租约为由,不协助处理,我该处理?请各律师给点指点,谢谢!
问题补充:
卖方说已通知过租客,租客不付租金不签租赁合同,不搬走他也没办理,这样卖方是否存在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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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2 19:00
可以起诉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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