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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使用问题

山东-泰安 01-18 10:15  悬赏 0  发布者:wyf885…… 给我留言  回答:(1)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94年发给我爷爷的,但是我爷爷已经去世,现在使用证给了我爸爸,那么我爸爸是否具有使用权?
村里干部说,我家有一块地超出了规划外,要拆掉,但是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这块地是划给了我家的,那么我们是否能够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保护我家的权益,证明这块地是我家所有,就不用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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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18 14:21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追问:

现在房屋就是我爸住着的,那么现在我爸能否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明这块地就是我家所有?是否需要去办理手续,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改成我爸爸的名字?

回答:

去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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